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职成〔2026〕118号),现将我校本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时间
2026年4月30日--5月22日。
二、申报方式
以《河南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为依据,结合自身实际申请认定人员严格对照《细则》要求,自主申报。
此次申报工作使用“河南省职业教育‘双师型’教师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,网址:http://ssrzps.ghlearning.com/)进行相关数据填报。系统将于4月30日开通,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,或者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(https://www.vae.ha.cn/)“网上办事”栏目访问“系统”,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“帮助中心”栏目里面的《操作手册》。
三、认定程序
(一)院部汇总。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(行政兼教人员需通过所在教学单位申报)基本条件进行初审,填写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5月8日下班前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,电子版交至人事陶景娟处。
(二)系统申报。各教学单位初审通过人员,于5月14日12:00前在系统首页“双师认定申报”模块进行在线申报,对照条件一次性完成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。
(三)学校复审。学校于5月18日前对各教学单位初审通过人员完成审核,并推荐上报。
(四)复核认定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《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的条件标准复核申报材料,复核合格者,经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,并颁发河南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电子证书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是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,对推动学校内涵发展、提升办学水平意义重大。各相关单位务必将其摆在突出位置,强化组织领导,扎实做好宣传动员、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认定工作有序推进、落地见效。
(二)各单位要对照条件认真做好“双师型”教师审核推荐工作。认真组织审核教师申报的原始材料、复印件留存备查,并对教师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对在申报工作中违规操作的单位通报批评、追究责任;对弄虚作假的教师,一经发现,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。
联系人:王鑫 陶景娟
联系电话:0371-22296622
附件:1.附件1:河南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